红旗袍往生路[精]

更新:2019-05-24 16:04:10

一、繁城,一座现代大都市。繁,繁华,如同这座城市,白日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夜晚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复杂,如同人心,难以捉摸,无法揣测。往生阁,坐落在繁城西北部郊区的一幢极具特色的中式庭院,阁主是个名叫忆安的女子,可许鬼怪心愿,达成凡人所想,唯一的条件是,你需要交付一件与你而言珍贵的东西,有缘人,便可寻至此处。清明前,傍晚,天空中依旧下着毛毛细雨,但不至于让人...

一、

繁城,一座现代大都市。

繁,繁华,如同这座城市,白日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夜晚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复杂,如同人心,难以捉摸,无法揣测。

往生阁,坐落在繁城西北部郊区的一幢极具特色的中式庭院,阁主是个名叫忆安的女子,可许鬼怪心愿,达成凡人所想,唯一的条件是,你需要交付一件与你而言珍贵的东西,有缘人,便可寻至此处。

清明前,傍晚,天空中依旧下着毛毛细雨,但不至于让人心烦意乱,空气中夹杂的潮湿的淡淡的青草和泥土的香气,反而清心。

忆安正倚靠在天井走廊下的贵妃靠上闭目养神,外面传来了一阵清脆悦耳的铃铛声,忆安缓缓地睁开眼睛,用手拨开盖在身上的毯子,起身揉揉太阳穴,对脚边的狗说:“阿黄,醒了,来客人了。”便朝厅堂走去。

伴随着风铃的声音,忆安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穿红色旗袍的女子。

女子乌黑浓密的头发低低地绾一个简单的发髻,上面插着一根锻造精致的银簪,簪头是一朵重瓣樱花的形状,几缕被打湿的头发紧贴在女子苍白清瘦的脸颊上。

身上穿着一件红色棉布的七分袖旗袍,领口和衣襟用深蓝色包边,袖口用白色的线绣了一朵梅花,旗袍从大腿开叉,长到膝盖,露出女子纤长的小腿,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绣花平底鞋,手里拿着一把刚刚合起依旧在滴水的油纸伞。

唯一扎眼的是,衣服的第二颗盘扣是破损的。

虽然外面下的是小雨,但女子的衣服却是湿透了,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水腥味儿,阿黄站在忆安身后,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女人,不时地抽动着鼻子。

“坐吧。”忆安看了女人一眼,便自顾地坐在桌前,拿起水壶倒了一杯水,热气立刻开始升腾,空气中有了一股淡淡的姜的香气。

“水里冷,喝吧,你好暖和暖和。”

女人抬起头,疑惑地看了忆安一眼。

“怎么?奇怪吗?”忆安问道。

“不。”女人自嘲地笑了笑。

“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忆安开门见山地问,她是个直白的生意人,从不拐弯抹角。

“我想找一个人。”女人回答说。

“噢?找谁?”忆安有些不解。

“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二、

民国八年,繁城。

山丘的杏花树下坐着一对年轻男女,女的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男的穿着一身手工缝制的布衣。两个人靠在一起,静静地看着远处的小山,偶尔有鸟飞过。

忽然。

男子打破了安静的气氛,“阿梅,我要去当兵了。”

过了许久,女子说:“那我等你回来。”

男子拉起阿梅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阿梅,等我回来,我张明宣定娶你为妻,定不负卿意。”

张明宣和阿梅自小便一起长大,青梅竹马,阿梅十几岁的时候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但她却学了制衣的本领,可以养活自己。

春去,秋来,就这样过了一年多,阿梅每天在太阳落山的时候都会一个人去她和明宣经常约会的山坡上坐坐。

她每天头上都簪着一根银簪,那是她和明宣的定情信物,等她的明宣戎马还乡,便会娶她为妻了。

天快要黑了,该回去了,阿梅起身,朝家的方向走去,却不知道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黑色的人影慢慢朝她靠近。

“唔……”

阿梅刚走进小路不远忽然被人从背后捂住嘴巴拖进了路边的玉米地,阿梅拼命地挣扎,可是哪里抵得过对方人高马大的体型,她拼尽全力的力气在对方眼里简直微乎其微。

阿梅薄弱的身体被毫不留情地扔在地上,她准备起身逃跑,却被那个男人粗鲁地压在身下。

“救命啊!救……”

啪!

阿梅被突如其来的巴掌打懵了。

啪!啪!

紧接着又是几个巴掌,阿梅的脸火辣辣的疼,一丝腥甜的味道涌出喉咙,嘴角留下了一行猩红的血迹。

男人掐住阿梅的脖子,“小美人儿,你就别叫了,这荒郊野外的,你就算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听见的,嘿嘿,你就从了我吧。”

“你是二狗?”听到声音,阿梅惊慌地问。

“不错,是我。”发现被识破,二狗没有丝毫的慌张和心虚,反而更加理直气壮,“今天你就好好伺候伺候我吧。”说完便开始解阿梅的衣扣。

阿梅的挣扎让他无法顺利地解开,他便粗鲁地用手扯开了衣服,旗袍上精致的盘扣就被这样扯坏了。

“救命啊,畜生,你不得好死!”阿梅的反抗显得毫无意义,她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可阿梅依然没有放弃任何希望,她依旧挣扎着,呼救着。

她渴望奇迹能够出现,她还要等明宣回来的,她还要做新娘,还要相夫教子。

可直到她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嗓子哑的再也叫不出来了,她什么也没有等到,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定定地看着黑夜,她忘记了思考,忘记了时间,什么都忘记了。

直到二狗发泄完了,站起身,穿好衣服离去,她依旧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一条失去生命的死鱼。

良久,阿梅缓缓坐起,平静的可怕地整理自己的衣服,慢慢地扣上扣子,有一粒已经被扯坏了,她用手去梳理杂乱的头发,当她从地上拿起那枝掉落的银簪时,忽然开始放声痛哭。

冰冷的月光照在她身上,呼啸的风声吞没了她的哭泣声,树上鸟窝旁,一只乌鸦静静地蹲在树梢,安静地看着她。

阿梅的哭声越来越剧烈,她的回忆拉到了很久以前。

三、

母亲怀着她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后来相依为命的娘亲也死了,不过好在还有明宣可以陪伴她,她才不必遭受零丁之苦。

可现如今,现如今什么都没有了,身下的疼痛在不断地强调着她已经失去了最珍贵的童贞,她已经没有脸去见明宣和他的父母了。

当她拿起银簪准备朝脖子刺去的时候,二狗临走时得意的笑容在她脑海一划而过,她心里不由地一阵恶心。

“不,不行,我不能死,李二狗不能就这样逍遥法外。”阿梅那时并没有想到亲自去报仇,那时候她还很天真,她以为,世道是公平的。

阿梅的大伯是村长,虽然自己的父亲死得早,父家的亲戚和她们的来往也少,但至少是骨肉亲情,就样,阿梅把自己被欺负的事情告了村长。

那是第二天的清晨,村长和村子里德高望重的人开会,阿梅冲进祠堂,跪在地上大哭,求村长为她做主。

村长:“阿梅,你这是怎么了,一进来就哭哭啼啼的,发生什么事儿了?”

阿梅:“村长,求为我做主,我,我被李二狗欺负了。”说罢,眼泪便止不住地往下掉。

村长猜到了什么,说:“我现在派人把他抓来与你对峙,你放心,我定不会叫你受委屈的。小徐,去找两个人把李二狗抓来!”

“村长,大早上的你找我干嘛呀?”话音刚落,李二狗就看见了跪在地上的阿梅,心里就开始盘算着对策。

村长:“二狗,我问你,昨晚发生了什么?”

李二狗:“没啊,就和我喜欢的女人出去私会了一会儿。”说罢,便笑着看向阿梅。

阿梅:“你胡说,村长,你不要听他撒谎,不是这样的,是他尾随我,趁我不注意就欺负了我。”

李二狗:“呵,怎么可能,村长,明明是她先勾引我的,她昨晚还说,她不想等张明宣那小子了,她想做我的女人。”

“村长啊,你真是老了,你看看,村子里的姑娘家家穿的裤子是裤子,衣服是衣服的,再看看她,天天穿的什么勾引人的衣裳,这开叉旗袍,张明宣又不在,这个女人天天穿的花枝招展的,还不是为了引诱人,她就是不甘寂寞了,想要给自己找下家了。”

阿梅:“你胡说,不是这样的,村长,求求你,不要相信他,真的不是这样的,你看他的手臂,都是我反抗他留下的抓痕,你要为我做主呀。”

阿梅的母亲原本也是官家小姐,后来家道中落,嫁给了阿梅的爹,从小她就告诉阿梅,不管日子有多苦,人都应该努力让自己活的仔细些,母亲会教她梳好看的头发,做细致的女红,种好看的花草。

她爱旗袍,她不喜欢那样单调无味的样子,她是个出色的裁缝,她懂得旗袍里活着的灵魂,可是,喜欢是错的吗?

在那个思想落后且迂腐的环境里,穿上旗袍的她,是被羡慕的,是被嫉妒的,更是被指责的。

张明宣的父亲也在其中,他本就不大喜欢这个不成体统的女孩,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情,断不配做他张家的儿媳,他实在听不下这些荒诞的话,起身离开了。

后来,族里商讨的解决方法是,让二狗娶了阿梅。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阿梅彻底崩溃了,她去找村长,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村长却说这不是他自己的决定,阿梅也有错,就认命吧。

阿梅又一次来到了她和明宣约会的地方,想起了他们的约定,想起了那个夜晚,想起了村长那句——认命吧。

“呵,认命?”阿梅苦笑了起来。

她的脚不受控制地来到不远处的池塘,一步步朝中央走去,她在心里一遍诅咒着。

她要化作厉鬼,永不踏入轮回,只求杀死那些该死的人。

没过多久,那些人都奇怪地死去了,先是李二狗,然后是村长,再是那些参与商讨的人,死法都是一样的,嘴里被塞满了水草,被水活活呛死的。

四、

“所以,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阿梅?”忆安放下茶杯,看着眼前的女子。

“我在那里等了他很久,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没有一点他的消息,我也找不到他,他没有来找过我,我想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他怎么样了,有没有负了我。”女人认真地看着忆安。

“这好办,过了今晚就是清明了,我帮你走一趟,看看你的明宣到底去哪儿了,你明晚来找我,我给你答案。”忆安说。

“好,那便谢谢姑娘了。”说罢,女子起身离开了。

凌晨。

忆安出门,路上有许多人匆忙地走在路上。

今天是清明,凌晨看到的都是没有入轮回的鬼魂,他们要趁天亮之前赶回家里,再看一眼活着的亲人。

死去的人虽已死去,但他们依然希望世上的亲人能够好好生活。

忆安手里拿着女人留下的银簪,那是张明宣留给阿梅的定情信物,阿梅说她从未见到过明宣,那便说明那个时候的明宣早已死去,也早已步入轮回,入了轮回的人,鬼是看不到的。

顺着银簪的指引,忆安来到了一幢别墅前,她站在外面向内看去,高大的落地窗前坐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

她注意到,院子外面种着几株梅花树,这时,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走到窗前,将一杯牛奶递给旁边的女人,女人接过,两人相视一笑。

看到这里,忆安便都明白了。

忆安转身去了地府,她想知道当年的张明宣到底为什么没有回去。

五、

第二天,夜晚。

“姑娘,我拜托的事情可否有答复了?”阿梅一进门便问道。

“我有两个关于他的消息,一好一坏,你先听哪个。”忆安极有趣味地看着她。

阿梅:“坏的,姑娘讲吧。”

忆安:“你见不到他,是因为他确实没有回去过,而且很早就去世了,他已经步入轮回很多次了,他早就不记得你了。”

眼前的女子低头苦笑,抬头问她,“那好消息呢?”

忆安看着她的眼睛,眼前坐的女子真的很美,即使是个厉鬼,但身上依然有着优雅的气质。

“当年的张明宣没有回去找你是因为他死在了战场上,他的梅花手帕是你做的吧,他死的时候手里还攥着,那一世你的明宣,没有负你。”

女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最舒畅的笑容,她自顾自地说:“我就知道,他不会负我的。”

“那,你还想和他有交集吗?”忆安好其地问。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哪怕他已经不记得我了。”女子笑着说。

“但代价是,你也不记得他,你也不会是曾经的阿梅了。”

“至少曾经是的,那一世我们的遗憾太多了,我希望,我们会有一此重头来过的机会。”阿梅说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光亮。

“但是你们做不了恋人了。”忆安提醒道,心里又有些遗憾,可能他们缘分最多只能到这里吧。

上一世没有在一起,这一世,罢了,结果倒也算不错,“我在这儿操什么闲心呢,真是的。”忆安在心里自嘲地说。

“怎样都好,只要阿梅和明宣有交集就够了,我已经等的太久了。”

“那好,我把这粒药给你,今晚十二点之前,你去城南的郊外,那有片柏树林,里面有通往冥界的路,你吃下这粒药,顺着那条路走便是了。”

“谢谢姑娘的恩德,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把这只镯子留给你吧。”说着,阿梅从手上去下一只玉镯。

忆安伸手接过,这玉触手温润,毫无瑕疵,玉质细腻。

“倒也不算亏本买卖。”忆安心想,“那我便收下了。”

三个月后,繁城医院,病房。

“老婆,你看,我们的小公主多可爱。”男人怀里抱着一个正在襁褓中酣睡的婴儿,没有新生儿皱巴巴的皮肤,反而十分平滑水嫩。

“这下算是如你的愿了,都说女儿是上辈子的小情人,不知道以后你会不会偏心。”病床上的女人笑着说。

“不会的不会的,我们俩一起爱她,我保护你们娘俩。老婆,宝宝的小名你来取吧。”

“那,就叫阿梅吧。”

“阿梅?好,是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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